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体思路是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,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,为推动长沙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
    一、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,筑牢防腐拒变的堤坝

    1.严明党的政治纪律。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、战斗性,确保政令畅通。抓好政治理论学习,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,督促党员、干部懂规矩、讲规矩,切实维护中央、省市委和局党委的权威。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,对违反政治纪律和~政治规矩的党员干部,严肃追究责任。

    2.加强党纪教育。把廉政教育列入党委中心组、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和各类教育培训计划,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党规党纪。加强党纪条规的宣传工作,充分利用网络、电子显示屏等定期发送“廉政提醒”,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慎行、清廉自守。贯彻落实局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制度,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剖析典型案件,筑牢防腐拒变思想堤坝。

    二、坚守责任担当,落实管党治党责任

    1.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,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。强化对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痕迹管理,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登记、汇总、上报,并作为其履责的重要依据。

    2.层层压实责任。及时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,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,向局属事业单位下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,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。层层传导压力,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。

    3.强化监督执纪。局党委领导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,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监督检查,净化党内政治生态,形成有错必究、失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。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漫延的单位和部门,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,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,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。

    三、规范权力运行,着力防范廉政风险

    1.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。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、广泛的监督制度、科学的考评制度。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、重点岗位、重点环节的排查和监督,强化对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监控。

    2.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。消除制度障碍,把用制度管人、管事、管钱落到实处。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,带头遵守制度,认真贯彻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、“三个不直接分管”、“一把手末位表态”制度。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,落实请示报告、述职述廉、廉政谈话、约谈等监督制度。

    3.深化巡察整改的成果。局领导班子、局属各单位、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,持之以恒地推动整改措施落地。适时组织“回头看”,查漏补缺,杜绝整改事项反弹回潮;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,对整改落实不力的,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,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。

    四、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维护交通运输良好形象

   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和市委“两规定一办法”要求,对“四风”问题做到一寸不让,严查快处。要紧抓节假日等重点时间节点,紧盯突出问题、重要环节、重点对象、重点岗位,强化督促检查。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,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参赌涉赌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行为,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加大明察暗访、通报曝光和查处力度,保持越来越严的高压态势,形成持续震慑。

    五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,切实维护党纪尊严

    以问题线索为导向,开展问题线索梳理工作,分类处置问题线索,以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。深入开展“雁过拔毛”式腐败问题和“小官大贪”专项整治工作,加大对窗口单位、基层单位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,重点查处官商勾结案件,着力解决选人用人、行政审批、行政处罚、工程招投标、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。

    六、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,打造忠诚可靠的“铁军”

    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政治修养,强化理论武装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。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,选派业务素质好、思想水平高的干部充实纪检干部队伍,突出纪律审查业务的学习和培训,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素质。增强纪检工作透明度,自觉接受党内监督、民主监督、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,牢固树立纪检队伍的正面典型形象,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、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。